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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仪友声音] 电流的伤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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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-18 18:2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查了一下百度知道,那里有关于人体对电流感知和承受能力的一篇不错的帖子,特转贴过来丰富一下讲堂内容,因为这涉及到个人生命安全的问题,万不可马虎从事的,说错话就意味着犯罪,等价于谋杀。必须谨言慎行,如果转错了顶多是帮凶 还是希望大家不要虎口拔牙,以身试电才好 :

人体最大能承受几伏的电压和几安的电流还有几欧的电阻?


中学所说的一般是不高于36V。(当然也有一定范围,因为不同范围人的反应不同,详见以下解释)
你所问的最后一个“几欧的电阻”不确切,人承受的是电压和流过人的电流,而这里的电阻是指人体自身的电阻.人能承受的电压一般叫安全电压。
安全电压,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。
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“安全特低电压”是50V。
人体对电流的反映:
8~10mA 手摆脱电极已感到困难,有剧痛感(手指关节).
20~25mA 手迅速麻痹,不能自动摆脱电极,呼吸困难.
50~80mA 呼吸困难,心房开始震颤.
90~100mA 呼吸麻痹,三秒钟后心脏开始麻痹,停止跳动.

根据欧姆定律(I=U/R)可以得知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外加电压和人体电阻有关。人体电阻除人的自身电阻外,还应附加上人体以外的衣服、鞋、裤等电阻,虽然人体电阻一般可达5000Ω,但是,影响人体电阻的因素很多,如皮肤潮湿出汗、带有导电性粉尘、加大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和压力以及衣服、鞋、袜的潮湿油污等情况,均能使人体电阻降低,所以通常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是无法事先计算出来的。因此,为确定安全条件,往往不采用安全电流,而是采用安全电压来进行估算:一般情况下,也就是干燥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下,安全电压规定为36V,对于潮湿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(如金属容器、管道内施焊检修),安全电压规定为12V,这样,触电时通过人体的电流,可被限制在较小范围内,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。

人体接触电流或电弧可引起电击伤
8-12毫安电流通过身体时,肌肉自动收缩,可有“一击”感觉,无明显损害。
超过20毫安可导致接触部位皮肤灼伤,25毫安以上电流可致心房纤颤及死亡。
220-1000伏的电压可致心脏和呼吸同时麻痹。
电击伤因损伤的严重程度而表现各异。轻度电击伤者仅出现恶心、心浮、头晕或短暂的意识丧失,恢复后多不遗留症状。严重电击伤者可致电休克、心室纤颤或呼吸、心跳骤停,甚至死亡。电休克恢复后可留有头晕、心悸、耳鸣、眼花、听力或视力障碍等症,多可自行恢复。电击伤还可引起内脏损伤或破裂。电击伤的局部损伤主要为烧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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